肥東縣袁河西水庫經營權轉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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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肥東縣袁河西水庫經營權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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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5ADDCJ00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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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肥東縣水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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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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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 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9月30日17:00始至2025年10月20日17:00止。 2、網絡連續競價自由報價期:2025年9月30日17:00時始至2025年10月21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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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標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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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 |
轉讓期限(年) |
20年經營總底價 |
交易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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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東縣袁河西水庫經營權 |
20 |
19041.53萬元 |
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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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肥東縣袁河西水庫位于肥東縣梁園鎮老莊村,屬國有,水庫控制流域面積52.3km2,總庫容2955萬m3,興利庫容1576萬m3,庫區水面面積約6700畝(具體以意向受讓方自行現場實際查看為準)。 2.標的權屬情況:經營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標的的權屬證明和經營證明,方便受讓方辦理相關證照。 3.其他有關瑕疵須由意向受讓方現場踏勘并向委托方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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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用途要求 |
1.漁業養殖、綜合開發利用; 2.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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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轉讓費支付及履約保證金 |
1.20年的經營權轉讓費一次性付清,先支付后使用。(本項目無免經營權轉讓費市場培育期。) 2.履約保證金為100萬元(現金、紙質保函均可),履約擔保在合同簽訂生效前提交。 注:現金(銀行轉賬、銀行電匯) 紙質保函(紙質銀行保函、紙質擔保機構擔保、紙質保證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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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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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2.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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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營權轉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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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標的,就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水庫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完成登記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轉讓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公告所列示的標的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確定經營權轉讓費的依據,最終以標的實際面積為準。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轉讓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經營權轉讓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3.在經營權轉讓期限內,受讓方根據經營需要自行到相關部門開通水、電手續,按照有關部門規定安全使用水、電等,并按時交納水、電等各項費用,自行承擔逾期交納的法律責任。 4.在經營權轉讓期限內,受讓方必須服從委托方的管理與監督,并遵守相關的管理規定、辦法等,無條件服從防洪、灌溉、供水、水利工程建設等工作的需要,否則委托方有權單方解除《袁河西水庫經營權轉讓合同》,無償收回水庫經營權并追究受讓方的違約責任。受讓方開展養殖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安徽省城鎮生活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條例》、《合肥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受讓方開展水庫綜合開發利用活動,必須經管理部門許可,且禁止實施影響水質或周邊生態的項目建設。 5.受地震等不可控因素影響,不滿足經營條件的,受讓方應暫停經營,造成的經營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6.在經營權轉讓期限內,受讓方在經營過程中如發生意外、安全責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和損失,均由受讓方承擔,與委托方無關。 7.必須服從委托方因除險加固、防汛、灌溉、發電、泄洪等進行的水位調度,因水位調度造成受讓方的損失,委托方不承擔任何賠償和補償責任。 8.受讓方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0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經營權轉讓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公開手續。 9.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肥東縣袁河西水庫經營權轉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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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讓方的確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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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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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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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庫注冊 |
意向受讓方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意向受讓方為企業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www.hfztb.cn)。初次通過CA登錄電子服務系統的交易主體進入首頁后選擇CA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ggzy.hefei.gov.cn)辦事指南-主體庫登記-《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市場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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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登記 |
1.登錄: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受讓方,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www.hfztb.cn),進入后選擇點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 2.頁面跳轉至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進入網上登記一欄,在“登記中”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按鈕進行登記申請,意向受讓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受讓方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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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交易保證金 |
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讓方繼續在“產權交易”欄目中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0551-66223830、0512-58188516)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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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競價 |
1.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本公告附件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3.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數倍。 4.如標的有優先權人的,須按照上述要求及時辦理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方可進入競價系統行使優先權。逾期或者未按規定完成上述流程視同放棄優先權。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網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讓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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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2.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登記及競價,即視為對本公告內容的全部響應,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關程序參與本次轉讓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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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后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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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在網站上發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合肥市肥東縣店埠鎮深秀路2號肥東政務服務中心四樓B區;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受讓方為企事業單位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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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和處置 |
1.按公告要求確定受讓方后,合同簽訂并在完成合同公開程序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其他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原途徑返還。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將不予退還的保證金轉入委托方指定賬戶,由委托方依法處理。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肥東縣袁河西水庫經營權轉讓合同》的。 4.在《成交確認書》發放后,超過40日未完成合同公開的,則將本項目交易保證金轉入委托方賬戶。 5.受讓方逾期未支付相關價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時,原受讓方不得參加競買,且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交易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成交價款低于原成交價款的差價。原買受人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費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償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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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肥東縣店埠鎮深秀路2號肥東政務服務中心四樓B區,聯系電話:0551-67758762。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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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收取 |
受讓方須于《成交確認書》領取前將交易服務費足額支付至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賬戶。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以成交總價為收費基數:標的成交總價在100萬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超過1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收取比例為0.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收取比例為0.51%;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為0.29%;超過5000萬元的部分至10000萬元的部分,為0.16%;超過10000萬元的部分,為0.06%。交易服務費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委托方不支付交易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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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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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招標公告的意向受讓方,均應于公告截止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ggzy.hefei.gov.cn),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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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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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踏勘 |
聯系人:施建東,聯系電話:0551-62551550,13856998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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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庫注冊 |
聯系電話:010-86483801轉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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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張龍宇,聯系電話: 0551-67758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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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支持 |
4009980000,0551-66223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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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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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1.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項目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本項目所稱網絡連續競價是指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依據公告約定通過電子競價系統進行多次報價,并最終確定成交人。
2.網絡連續競價方式適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參與的競價項目。
3.意向方進入競價系統進行報價,即視為接受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就本項目發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產權交易操作手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內容并無異議。
4.本次競價活動由自由報價期和延時競價期組成。
5.報價具體流程如下:
(1)公告發出后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價期意向方可以對意向標的充分報價,有效報價不得低于公告底價和現有最高有效報價。下一輪報價應在前輪報價的基礎上增加一個或幾個加價幅度。意向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意向方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2)自由報價期結束后,進入延時競價期。本項目延時競價周期為180秒。延時競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延時競價周期內如出現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延時競價周期;在一個延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即成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3)根據有關規定享有優先權的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可通過行使優先權將當前最高報價確認為自己的最新報價,使自己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電子競價系統界面的報價歷史中最高報價將變為優先權人的報價,優先權人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此時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報價自動失效,其他意向方應決定是否再次報價。沒有更高報價的,交易標的由優先權人競得。如優先權人未及時行使優先權,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4)設置多級優先權時,行權級別不同的優先權人在相同價格上行權的,級別高的優先權人行權成功。行權級別相同的優先權人在相同價格上行權的,行權時間在先的優先權人行權成功。
6.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變為“競價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電子競價系統查看報價結果。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對本次競價結果進行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7.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登記信息并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若有),對自己的賬戶信息保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責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價或無法行使優先權;
(2)因意向方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
8.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有權中止項目。由此產生的網絡報價結果,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不予確認,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電子競價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
(2)由于電子競價系統服務器受到攻擊、通訊網絡故障、系統設備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延遲;
(3)因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自由競價階段結束時間、限時競價階段結束時間、優先權人行權時間等設置錯誤的;
(4)《合肥市產權交易中止和終結交易操作細則》規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需要中止網絡競價活動的其他情形。
9.異常情況處理
如因系統故障導致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未能及時暫停報價而出現報價結束的,或因系統故障導致項目信息需要重建的,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中止報價活動。中止報價活動時系統顯示的最高報價僅為當前最高報價,非成交價格;最高報價者僅為當前最高報價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報價活動的,待影響報價正常進行的事項消除后,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時間和方式繼續報價或重新組織報價,規則如下:
(1)競價記錄可以恢復的,已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繼續報價。繼續報價時按暫停報價時的最高報價者及其報價作為起始狀態并設置一定時間的自由報價期及延時報價期繼續組織報價。
(2)如繼續報價無人應價時,則確認起始狀態的價格為成交價格,起始狀態的最高報價者為報價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須知第6條的規定確認成交人。
(3)競價記錄無法恢復的,重新組織競價,確認成交人。
10.其他未盡事項詳見《合肥市產權交易電子競價交易規則》(合公法〔2020〕15號)。
11.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特別提醒:潛在投標人查閱招標文件后,如參與投標,則需按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通過相應電子交易系統完成投標信息的填寫。)
附件: 肥東縣袁河西水庫經營權轉讓合同.doc 附件: 產權交易操作手冊.docx